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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是什么项目?申报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12-28

根据合肥市商务局Zui新消息,2018年合肥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目前已结束。很多客户对该项目都不是很了解,下面针对合肥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是什么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合肥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国际市场品牌推广等方面。 

(一)公共服务平台。本办法所称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是指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公益性、专业性特点,主要为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提供服务,包括以下四类平台: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包括能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新技术、公共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发;为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专业化软件和技术开发环境、云计算服务、检验检测、软件系统测试等公共技术服务;提供专业设备设施、数据存储、软件共享等资源共享服务。 

2.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包括为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收集分析与服务外包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对外宣传推介、政策推送、数据交换、行业发展信息查询、信息发布、信息检索、个性化信息定制、企业运行体检、服务外包技术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服务。 

3.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包括为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各类服务外包人才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人才储备及人才信息与交流等服务。 

4.云众包服务平台:利用网络技术为发包方和网络大众及专业人士提供创意、问题解决方案的开放式公共平台。 

(二)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提供或自主开发的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技术支持、方案设计、管理应用等。 

(三)国际市场品牌推广。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参加在境外举办的服务外包专业会议、论坛、展会等活动。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平台建设项目按不高于其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Zui高不超过150万元。 

公共平台建设费用包括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基础性、专业性软件购置或开发费(仅指外购,不包括自行开发)、专利使用费、软件许可使用费等相关设备、软件购置费用。 

(二)公共平台运维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平台,按不超过其实际运维费用的5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Zui高不超过50万元。原有公共平台服务业务类型拓展和提高服务能力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纳入公共平台运维费用补助范围。 

公共平台运维费用包括平台运行中直接相关的云资源租赁、网络租赁、设备租用、系统维护、设备维修、软硬件升级(含购置,不包括自行开发)、宣传推广等费用。 

(三)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按不高于其实际投入经费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Zui高不超过100万元。  

 建设费用包括对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直接相关的设备、软件购置或开发费(仅指外购,不包括自行开发)、解决方案设计费以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申请、注册、登记等相关管理应用费用。 

(四)国际市场品牌推广项目。对参加境外举办的服务外包专业会议、论坛、展会,按不超过2个展位费和2名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的5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Zui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合肥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在合肥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包括服务外包园区管理机构、培训机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其他服务外包共服务机构),是申报项目的实际投资单位。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具备项目建设、运行必要的资质、场所和专业人员。 

3.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申报项目具有独立和明确的项目建设主体,产权明晰;项目建设的软硬件设备为正规途径购买,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服务的主要对象是本地服务外包企业,有利于优化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有利于促进承接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业务。 

(二)申请公共平台建设和运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公共平台应具有基础性、开放性、公益性的特点,拥有良好的营运模式,平台服务制度完善。 

2.公共平台拥有相应的物理环境、软件硬件设备设施及网络环境,拥有对外提供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 

3.申请公共平台建设费用支持的应为首次申报并已建成投入运营,服务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的数量应不少于5家。 

4.申请公共平台运维费用支持的,申报期间内服务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应不少于10家,且该平台为2016年以来平台资金已支持过的项目。 

5.申报公共培训服务平台的培训机构还须符合《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提升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能力的指导意见》(皖商服〔2014〕174号)重点培训机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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