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申报好处
发布时间:2018-12-25
宣城市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申报好处
(1)研发仪器设备补助。对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予以补助;
(2)单台仪器设备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以省科技厅下发通知为准。)
申报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申请材料
1、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申请表
2、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或自制)清单表
3、申请单位证明材料。
一是2017年企业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7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二是省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申请补助的,须提供孵化器出具的在孵化企业证明材料。
三是新型研发机构申请补助的,须提供省科技厅批复及独立法人资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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